文网文为文化部网络文化许可证的简称,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采用企业的组织形式,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设立互联网文化单位申请表 (三)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营业执照和章程; (四)资金来源、数额及其信用证明文件(如验资报告、验资机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五)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六)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文件(如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七)工作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租赁办公场所的需提交房屋租赁合同和出租方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自有场所需提供房产证复印件); (八)业务发展报告(按附件二的格式提供) (九)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以上材料均为A4纸复印件 注: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在设立以后60日内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备案,备案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备案报告书;2\章程;3\资金来源、数额及其信用证明文件;4\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及主要业务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文件; 5\工作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6\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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