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及[文化部关于加强网络游戏产品内容审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行的国产网络游戏的产品,需向文化部备案后方可运营.备案应提交下列材料:
1.拟申请网络游戏备案的公司需要向文化部提交网络游戏产品备案申报表
2.拟申请网络游戏备案的公司需要向文化部提交产品主题以及内容说明书;
3.拟申请网络游戏备案的公司需要向文化部提交产品操作说明;
4.拟申请网络游戏备案的公司需要向文化部提交产品样品(包括网络游戏软件客户端程序,以CD-ROM或DVD光盘为载体)三份,并提供登录账号及其相应密码,该账号应具备最高管理权限(或最高游戏级别);
5.拟申请网络游戏备案的公司需要向文化部提交游戏中全部对白,旁白,描述性文字及游戏主题曲,插曲的歌词文本;
6.拟申请网络游戏备案的公司需要向文化部提交申请单位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7.拟申请网络游戏备案的公司需要向文化部提交自行审核结果(含可能存在争议内容的相关说明);
8.拟申请网络游戏备案的公司需要向文化部提交内容审查所需的其他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