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管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领取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以下统称企业)。 第三条 企业年度检验(以下简称年检),是企业登记机关依法按年度根据企业提交的年检材料,对与企业登记事项有关的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的监督管理制度。
?本材料为汉唐咨询网络收集,请勿用于商业用途。 ?如果这个文档总是不能下载,请点击右侧在线客服,谢谢合作!! ?下载本站资源,如果服务器暂不能下载请过一段时间重试! ?如果遇到什么问题,请到本站问答系统去咨询,我们将在那里提供更多更好的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