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据北京通信管理局2011年12月31日发布的《关于开展2011年度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的通告》,表明凡在2011年9月30日前获得北京市通信管理局颁发的sp经营许可证或持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跨地区sp经营许可证在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备案的单位均应参加本次年检或年度检查。此次北京sp备案年检是从2012年1月4日开始,到2012年3月31日结束北京sp备案年检,年检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北京sp备案年检需要明确的信息
一、参检单位
获得部发跨省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并在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办理了备案核准手续的经营单位须参加年度检查。
二、报送年检的有关材料要求
参加年检单位需报送的材料(请一律使用A4纸打印,持多个业务许可的单位请备齐材料一次报送)。
(一)报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基本情况表,以及相应业务的年检报表(网上下载,用计算机填写后加盖公章并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原件。
(三)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公司201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
(五)公司经营报告:内容包括2011年公司电信业务经营情况整体回顾、2011年公司新增电信业务或栏目、对电信市场环境的情况分析、2012年公司业务发展规划。
(六)公司经营电信业务资费备案表(含业务种类、收费项目及资费标准)。
(七)增值电信企业上报统计数据承诺书(网上下载加盖公章并法定代表人签字)。
(八)持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接入或托管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