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在信息产业部授权范围内,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对北京行政区域内的码号资源实施管理。管理的码号资源范围如下: (1)本地电信网局用号码 (2)“96“字头短号码 (3)七号信令点编码